跨境电子商务的兴起对产品责任险的影响

前言                                                                     

过去十年,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改写了全球贸易和商业格局。2019年,全球零售总额中,电子商务的占比已达1/4。[1]新冠疫情的爆发进一步助推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一些市场报告数据显示,2020年电子商务销售额的增长速度接近疫情爆发前的6倍。[2]电子商务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重大改变,对于不少消费者而言,电子商务甚至已经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同时,随时随地在线购买商品带来的“新式消费自由”也激起了消费者购物欲,跨境电商对客(B2C)电子商务得以蓬勃发展。据估算,2020年全球跨境B2C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达7930亿美元,预计2020-2030年间年复合成长率将保持在25%。[3]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为很多中小企业解决了开拓海外客户分销成本过高的难题,令他们能够扩大客户规模和提高收入。

1:中国商品和服务在线销售额

资料来源:CEIC

中国是全球电子商务发展趋势的一个缩影。2021年,中国境内B2C电子商务在线零售额达到人民币13.1万亿元或1.9万亿美元(参见图1),同时,境内和境外跨境电子商务均实现了大幅增长。

产品责任险

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给保险业带来了多种责任问题的挑战,不同分销模式和法律制度往往会令这些问题更为复杂化。多数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通过在线平台进行,而平台运营商的一个变化趋势是,对卖家提出越来越高的投保要求。例如,亚马逊要求卖家购买总保额不低于100万美元的商业责任险(包括产品责任险),且每次事故的保额也至少为100万美元。[4]

过去数年,监管产品缺陷和商业责任的法规不断完善,一方面更好地平衡了消费者和生产商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在避免扼杀创新或增加生产商成本的前提下,为消费者提供了更适宜的索偿渠道。然而,相关法律和法规在全球不同司法管辖区仍存在很大差异,无论是通过电子商务方式还是传统销售渠道,不同市场的卖家都必须认识到产品缺陷的潜在责任问题。

此外,跨境电子商务的特质也带来了一些独特的挑战。例如,多数卖家是新兴经济体的中小企业,如果没有电子商务的发展,他们根本无力负担进军主要海外市场的成本。而在目标市场,他们大多并没有落地业务,海外市场的拓展又很可能因其缺乏资源和不熟悉法律制度而遭遇瓶颈。很多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金额很小,但订单数量很高,产品“上市速度”通常是成功的关键。对于跨境电子商务卖家而言,如若因产品缺陷缺陷而面临索赔,上述业务特点都会令其陷入极为不利的境地。

面向欧美市场的出口商需要注意的事项

作为全球两个最大的消费市场,美国和欧盟2021年的零售规模分别高达6.6万亿美元和3.5万亿美元。这两大市场也自然成为许多跨境电子商务卖家的目标销售地。然而,卖家需要认识到,美国和欧盟的产品责任制度与其所在司法管辖区的要求有所不同。本文将重点介绍美国和欧盟产品责任制度的一些特点(有关美国和欧盟产品责任制度关键要素的总结,请参见表1)。

1. 产品缺陷及严格责任

在美国,产品缺陷分为制造、设计和警示缺陷三种。在欧盟,如果产品无法满足一个人对产品安全的合理期望,即被视作缺陷产品,这包括:(a)产品的展示;(b)产品的合理及预期用途;(c)产品投入市场的时间。欧盟缺乏对警示缺陷的定义,但个别市场的法院在实际处理案件过程中仍可能考虑此类缺陷。

虽然对缺陷产品而言,主观过失足以构成产品责任,但有时即便这一要素缺失,生产商或制造商也无法避免相关产品责任。产品责任的确立需满足以下三个要素:首先,产品存在缺陷。其次,消费者遭受伤害或其财产遭受损失。第三,缺陷与危险或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需要留意的是,在认定责任的过程中,产品制造商(或卖方)是否存在主观过失并非必要因素。美国和欧盟都实行此类严格责任制度,也就是说,在判断制造商或生产商对缺陷产品的责任时,主观过失并非不可或缺的要件。

2. 陪审团制度

在美国,法庭审理产品责任等民事案件时也会用到陪审团制度。陪审团是许多司法管辖区常见的庭审制度,但一般只适用于刑事案件。而在美国,陪审团不仅会参与刑事案件, 也会参与民事侵权案件。这意味着,陪审团将决定被告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原告能够获得的赔偿金额。

多数情况下,一审结果会给予原告较高的赔偿,在上诉后,赔偿额最终会降至一个更合理的水平。然而在美国的产品责任案件中,陪审团制度通常与索赔成本攀升和所谓的“社会通胀” [5]挂钩。很多因素都会影响到最终的判决结果,包括富有同情心的陪审团选择支持原告反对大公司,原告律师偏好采用心理学策略影响判决结果,以及陪审团的社会正义感不断强化。担心陪审团判决的赔偿额过高,也是很多产品责任案件宁愿选择庭外和解而非庭审的部分原因。

3. 连带责任

在美国和一些欧盟地区的产品责任制度中,责任份额和赔偿金额也可能不成比例。尽管法院会判定由不同被告分担责任,但赔偿金额与每个被告承担的责任份额可能不成比例。根据连带责任的定义,如果多个被告对原告遭受的损失负有连带责任,原告可以要求任何一个被告全额赔偿。这意味着,仅承担20%责任的被告可能须要负担全额赔偿。当其他被告缺乏资金难以做出赔偿时,情况尤为如此。

这种“深口袋原则”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在一些案件中,原告因被告破产而无法获得应得的赔偿。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深口袋原则”要求那些有能力负担赔偿的个体来填补空缺。

4. 集体诉讼

相比欧盟,集体诉讼在美国更为普遍,由于缺乏集体诉讼这种追索方式,欧盟已经考虑修订“集体补救机制”。跨境B2C电子商务的单笔订单金额低,交易量大,在产品出现缺陷时,客户选择集体诉讼争取赔偿的情况尤为常见。

当有大量受害者遭受相对轻微的损失时,他们就可以选择通过集体诉讼的方式来获得赔偿,同时也能避免给法律制度带来过重负担。美国司法体制的某些特点可能会提高原告选择集体诉讼的概率,并导致赔偿金额虚增。一是与律师的风险代理费(contingency fee)相关,这种计费机制会鼓励受损方提起诉讼,特别是当案件有可能获得高额赔偿时。另一方面,诉讼融资的激增也导致美国出现更多集体诉讼案件。[6]

在欧盟,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2020年11月通过了第2020/1828号指令,为欧盟就侵权行为建立集体补救标准铺平道路。随着该指令在2023年正式生效,我们可能会看到更具代表性的禁令措施出台。尽管如此,该指令仍通过限制滥用诉讼、避免做出惩罚性损失赔偿的判决以及对合资格实体的指定和诉讼融资做出规定的方式来努力平衡消费者与生产者的利益。[7]

结论

为什么亚马逊会要求卖家购买产品责任保险?本文给出了一个很长的回答,但这就是我们面对的现实。随着社会逐渐适应不断变异的新冠病毒,我们的生活也随之步入正轨,尽管如此,购物从线下渠道向线上平台的转变趋势仍将持续。消费者期望获得无缝对接和个性化的购物体验。分销渠道的形式也会更为多样化,包括BOPIS(在线购买-实体店取货),社交商务(消费者通过社交媒体在线购买)和D2C(直接面向消费者的品牌)。所有这些变化都会在未来几年继续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的增长。

于电子商务价值链上的企业而言,这将带来令人振奋的新商机。例如,对保险公司来说,对产品责任险及其他有助于解决卖方痛点的解决方案的需求有望增加(参见图2)。不过,如前所述,保险公司及其客户也必须充分了解当地的监管要求和法律责任制度。

2:跨境电商发展的主要痛点

资料来源:《Cross Border: The disruptive frontier》,埃森哲2019年邮政和包裹行业研究,埃森哲。

为产品出口美国和欧盟的客户承保海外产品责任险就需要面对一些典型难题,例如缺乏历史数据、国际承保能力和相关业务能力不足,以及业务本身具有长尾性质。事实上,做出美国产品责任案件通常会在一两年内结案就是一个致命错误。一般而言,任何一个案件走完美国的司法流程都需要很长时间——五年或更久。比如,诉讼双方发现、搜集证据可能就需要长达两年的时间。这也是庭外和解大受欢迎的原因之一,诉讼双方都能免于经历漫长而昂贵的诉讼流程。然而,对于赔偿额较高(或超高)的案件,由于难以在短期内快速就赔偿达成一致,庭外和解可能也需要超过两年的时间。

如果我们能够及时了解不同市场不断变化的消费者行为及其期望,也会对我们在不同市场的业务发展有所帮助,确保我们对有关市场环境和法律责任制度具备充足的专业知识。

表1:美国和欧盟产品责任制度的主要特点

注释:某些行业受食品和药品安全法规等特定法规监管。


[1] 资料来源:《解决电子商务中增长和盈利能力的悖论》(Solving the paradox of growth and profitability in e-commerce),麦肯锡,2021 年 12 月 30 日。

[2] 例如,2020年英国电子商务规模与2015-19年的平均水平相比增幅近500%。德国、印度、法国和日本的平均增幅约200%,美国则为300%左右。请参阅《电子商务在全球零售业的份额如何飙升:八国浅析》(How e-commerce share of retail soared across the globe: A look at eight countries),麦肯锡,2021年3月5日。

[3] 资料来源:跨境B2C电子商务市场Cross-border B2C e-commerce market),ReportLinker,2022年5月。

[4] 资料来源:亚马逊服务商业解决方案协议Amazon Services Business Solutions Agreement),亚马逊卖家中心。

[5] 与商业汽车险,医疗事故险和董事及高管责任险等其他险种相比,产品责任险的社会通胀问题的严重程度相对较低。

[6]诉讼融资公司通过为法律诉讼提供融资的方式来投资诉讼,以换取一部分判决赔偿金。据估计,2020年第三方诉讼融资(TPLF)市场规模达170亿美元,其中一半投资于美国诉讼案件。资料来源:美国诉讼与社会通胀,瑞士再保险研究院,2021年12月。

[7]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20年11月25日第2020/1828号指令——《关于保护消费者集体利益的代表行动指令》2009/22/EC(欧洲经济区相关内容),EUR-Lex。

[8] 参阅缺陷产品的责任Liability of defective products),欧盟委员会。

[9] 严格责任是指如果缺陷产品导致消费者或其财产受损,生产商或制造商无论是否存在主观过失或过错都必须对消费者做出赔偿。

[10] Patrick Corcoran,《欧盟和美国的产品责任集体诉讼:以Vioxx案为例》(Collective products liability actions in the European Union and the United States: A Vioxx case study),《国际法与政治杂志》(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Politics),2020年12月6日。

[11] 如果多方对同一损失承担责任,原告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方对损失做出全额赔偿。参见理事会指令第85/374/EEC号。